其 他 回 答共2條
1樓
根據(jù)《建筑設計防火規(guī)范》GB 50016--2006
表3.1.1 生產(chǎn)的火災危險性分類如下:
甲類:
:1 閃點小于28℃的液體
2 爆炸下限小于10%的氣體
3 常溫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氣中氧化能導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質(zhì);
4 常溫下受到水或空氣中水蒸汽的作用,能產(chǎn)生可燃氣體并引起燃燒或爆炸的物質(zhì);
5 遇酸、受熱、撞擊、摩擦、催化以及遇有機物或硫磺等易燃的無機物,極易引起燃燒或爆炸的強氧化劑;
6 受撞擊、摩擦或與氧化劑、有機物接觸時能引起燃燒或爆炸的物質(zhì);
7 在密閉設備內(nèi)操作溫度大于等于物質(zhì)本身自燃點的生產(chǎn)。
乙類:
1 閃點大于等于28℃,但小于60℃的液體
2 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% 的氣體
3 不屬于甲類的氧化劑
4 不屬于甲類的化學易燃危險固體
5 助燃氣體
6 能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狀態(tài)的粉塵、纖維、閃點大于等于60℃的液體霧滴
丙類:
1 閃點大于等于60℃的液體
2 可燃固體
丁類:
1 對不燃燒物質(zhì)進行加工,并在高溫或熔化狀態(tài)下經(jīng)常產(chǎn)生強輻射熱、火花或火焰的生產(chǎn)
2 利用氣體、液體、固體作為燃料或?qū)怏w、液體進行燃燒作其它用的各種生產(chǎn)
3 常溫下使用或加工難燃燒物質(zhì)的生產(chǎn)
戊類:
常溫下使用或加工不燃燒物質(zhì)的生產(chǎn)